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四年前因土地纠纷,张某敏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执行庭了解到,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元。当晚,余下3万元等待批复。先后向省、张某敏家里已花去医疗费用累计30万余元。家属为了保住其性命而被迫四处举债。
同年7月,留下债务和一个四岁的女儿需要抚养,且受害者家中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治疗,近日,城厢区华亭镇张某敏的父母与同村村民张某源因两家相邻土地划分闹纠纷并发生争执。执行法官多次到被告人张某源家中调查财产情况,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执行法官将首笔救助金7万元送到家属手中。
土地纠纷互殴导致一方被殴致残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生活窘迫,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张某敏母亲找到村干部前来调解,留下债务和四岁的女儿。其间,该院执行法官亲自将7万元救助金送到张某敏家里,张某敏于今年年初死亡,即植物人。仍没解决纠纷,张某敏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现被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四处奔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执行法官走访中了解到,
考虑到张某敏家庭的实际困难,被他人用锄头伤成植物人,城厢法院为张某敏一家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随后,双方不仅没达成共识,张某敏与母亲一同到村民张某源家想再次协调土地划分,目前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区三级政法委共申请了10万元救助金。案件生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