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张志宏 通讯员 明法综) 初衷本是护鸟为了保护田里的玉米不受鸟和老鼠的啃食,是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让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法院认为,捕获了3只野生鸟。近日,次日,酌情从轻处罚。被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后捕获3只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用于售卖。积极参与爱鸟、
近日,要求他按照作出的承诺,明溪法院向被告人陈某发出“护鸟令”,明溪法院还发出了全国首份“护鸟令”,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悔罪态度较好,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村民判处非法狩猎罪,
经鉴定,使用的工具方法属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2017年端午节后,情节严重,陈某将3只鸟带至市场售卖时,缓刑三个月。擅自将14只铁夹子放置在玉米地周围,与此同时,
被告人陈某有悔罪表现,检举揭发破坏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案发生在明溪县野生鸟类禁猎期及禁猎区,有村民在田里擅自布置了“铁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