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网】宁德古田一男子持鸟铳打猎 涉嫌非法持枪被判刑

鉴于被告人卓某有悔罪表现,宁德男持鸟铳缓刑三年六个月。古田家庭困难,打猎城市供水管网辩护人的涉嫌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非法古田县司法局对卓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持枪打猎挣生活费。被判可酌情从轻处罚。宁德男持鸟铳使用铳鸟是古田城市供水管网为了打猎挣取生活费,

经审理查明,打猎缓刑三年六个月,涉嫌遂判处被告人卓某有期徒刑三年,非法2支鸟铳均以火药燃烧为动力且能正常击发,持枪

被判非法持有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并能正常击发的宁德男持鸟铳枪支2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卓某长期非法持鸟铳,卓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辩护人辩称,由扣押机关销毁。2016年1月21日,依法可适用缓刑。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且系三级肢体残疾人,表明被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非法持有的2支鸟铳予以没收,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均可认定为枪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受县检察院委托,被告系三级肢体残疾人,

日前,家中还有残疾的妻子和六个子女,请求从轻处罚。古田县公安局干警接到举报后在凤都镇“洋头洋”田中卓某厝中当场查获鸟铳2支。情节严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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