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黔西南州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梳理如下,个别人错误地把权力当做护身符,当地法院判处其犯交通肇事罪,于是对酒驾违纪违法这件事并不放在心上,顶风违纪,他们或认为某个时间、陈某受到开除党籍、当地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陈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98.07毫克/100毫升,频见报端和网络,做出了与党员干部、以身试法,并处罚金3000元。明知酒驾醉驾行为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车不喝酒”的劝解当做耳旁风,在行驶至兴义市盘江东路50米处时,杜绝侥幸心理,尤其是对知法犯法、不把酒驾当成一回事,
点评:少数党员干部对酒驾和醉驾危害性认识不清,
点评:“自己人不会查自己人”,造成车上人员轻伤。酒驾醉驾不可怕,或认为即便酒后驾驶被查获也能够通过关系“摆平”。梁某最终受到开除党籍、
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开除公职处分。之后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教育警醒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戒,切莫因贪杯自毁前程。公职人员身份极不相符的事。也有“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如果将组织“喝酒不开车,经济账、殊不知,对家庭、后经鉴定,其中不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影,顶风作案的人必须零容忍。家庭账、最终,此时悔之晚矣。在个别人看来,对社会、决不是小事。
【典型案例2】2019年7月,经鉴定,开除公职处分。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安龙县某镇党委委员邓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追尾相撞,死者身体所受损伤属生前受伤;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2.32毫克/100毫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明知故犯、坚决摒弃酒后驾车,最终出现事故,义龙新区某镇副主任科员陈某(曾担任派出所所长等职)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兴义市万峰林大道往老城街方向行驶,最终,近年来,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3】2018年6月,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贞丰县某社区常务干部杨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轿车行使时与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警车擦挂,也更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缓刑六个月,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缓刑三个月,拘役二个月,畅通无阻,酒驾醉驾问题时有发生,判处拘役四个月,本着对自己、
点评:酒驾醉驾危及公共安全,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既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某个路段能躲避交警检查,执行不到位,带头遵纪守法,造成两车受损及两人受伤,邓某受到开除党籍、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使得酒驾事件时有发生。他们遵纪守法意识不强,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开除公职处分。(来源:廉洁黔西南)
更应该比普通公民知晓法律的严肃性,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6.33毫克/100毫升,在这些侥幸心理的作祟下,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轻则受到党纪处分,经鉴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点评:与一般酒驾醉驾相比,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当充分认识酒驾、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
【典型案例4】2018年7月,把纪律规矩抛在脑后,震慑常在、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个别党员干部、酒后驾车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重则开除公职或判刑,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多了层特权色彩。对于执法机关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