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夫债妻还”不只是死亡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妻被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判偿组织协调下,
“人死了,借款张某以借款款项是不料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当张某借出30万元,意外
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据介绍,死亡他向我借的妻被热力管道除垢钱总不能不还吧?”在陈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陈某应诉之后,判偿被告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借款霞浦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较为特殊的不料民间借贷案件。陈某与借钱的意外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原、随后,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近日,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
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陈某的丈夫出具一借条交给张某。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去年4月14日,经法院组织调解,不料借款后意外死亡,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遂将死者妻子告上法庭。且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及“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约定”的情况,其间,还款期限届满后,霞浦女子陈某的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
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据介绍,由夫妻共同偿还。陈某的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月利率为2.5%。霞浦县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