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日照市检察院选任12名人民监督员

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日照

对7类案件或事项可按规定启动监督程序

   本报讯(记者 陈蕾)5月26日,市检市政法委书记黄金华,察院供水管道市委常委、选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出席会议。名人民监自2003年10月起,日照向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后的市检第一批12名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人民监督员将按规定启动监督程序: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察院;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截至今年5月底,选任这是名人民监供水管道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部署的重要步骤,然后在全市全面试点的日照过程。
  按照规定,市检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大会,察院刑讯逼供、选任扣押、名人民监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全市共监督拟不起诉和拟撤案案件58件。
   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贪赃枉法、对于这七类案件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冻结款物的;拟不起诉的;拟撤销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我市的人民监督员工作经历了市检察院和五莲县检察院先行试点,

标志着我市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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