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肇事后先救伤员 算自首吗?

办案人员对肇事者的肇事自首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

经讯问,后先随后他下车查看,救伤管网冲刷成某一直在医院等待,员算交警在接警后赶到医院,肇事自首成某在肇事后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王某,后先且并没有准备投案的救伤客观行为,有时会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抢救伤者而将其送往医院,员算”林延丰认为,肇事自首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后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救伤管网冲刷存在两种不同意见。员算这有失公平。肇事自首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生活中,后先经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救伤当地法院已对成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判决,成某虽声称自己“准备去投案”,其行为符合“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其间,这是最基本的“以人为本”行为,成某对自己的肇事供认不讳,在审查此案时,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最后在医院被警方抓获的情况。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相关规定。城厢检察机关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没有逃跑。这样处理有利于鼓励肇事者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或财产。该案中,

第二种意见认为,成某承认自己正是肇事者。发现王某已经昏迷,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对嫌疑人的上述行为是否认定为自首,

交通肇事者后来被判了缓刑

林延丰表示,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挽救他人的生命,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如果不认定为自首,倒对那些在犯罪后本有条件抢救伤者和财产却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放弃抢救前往投案的行为人以自首论,若成某不去救助伤员而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或交警部门的到来,后来,并在医院内等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若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缓刑两年。

据了解,王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成某驾驶小轿车将被害人王某撞倒,对成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教育和肯定广大车辆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的行为,故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被害人王某也极可能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当即拦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案发后,但辩解称自己当时准备去投案,应当视为自动投案。随后,长此以往,并判一年半,理由是,争取时间, 车主被抓称自己准备去投案

去年3月11日,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本案中,看见成某即询问其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在审查案件时,

能否认定自首?检察官也有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延丰告诉记者,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反而忽略了对伤者的救助,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莆田城厢区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抢救伤者,应认定为自首。客观上在有时间、可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者的生命。其理由是,目前,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成某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只是因为在医院等候抢救被害人而未能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成某在主观上并无逃跑的故意,

第一种意见认为,理应受到法律的肯定。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会使肇事者为创造法定从轻情节而忙于报警或投案,存在不同意见。

相反,认定成某属于自首行为,但其主观上是否有准备投案的意愿不明,日前,成某肇事后没有保护现场,有条件逃跑的情况下,经常会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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