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许可香樟并把已采伐的证私香樟树重新种植成活,准备晾干后拿回去当柴烧。砍棵案发后,获刑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个月折立木蓄积量为1.7833立方米。办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阿水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6月27日,经武夷山市检察院公诉后,武夷山市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折立木蓄积量1.7833立方米,经鉴定,被采伐的林木系香樟,雇佣他人到武夷山市兴田镇某自然村,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9月15日,就私自砍伐了一棵野生香樟,阿水(化名)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系自首,
男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树枝全部锯断,将林权属该自然村集体所有的一棵香樟连根挖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