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2011年6月10日20时30分左右,窗外莆田人黄某在荔城区镇海街道某酒店208包厢与好友聚餐。包领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年刑
黄某扔完包后就跑到楼下去捡包。酒店自来水管道清洗黄某进入了206包厢,窗外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包领宴席进行到一半,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黄某犯盗窃罪(未遂),黄某又回到了包厢继续喝酒。经过清点,分辨出了是黄某实施了盗窃。酒店的厨师许某和李某正在楼下抽烟休息,他随即拿起手提包就走。随后,发现里面有13捆现金。想等离开酒店时再到外面去捡回手提包。并打开包,正在总台买单结账。
朱某看完录像后,扔出去的手提包竟然直接砸到了许某面前。发现包内有十几捆的现金。想来手提包是被路过的人捡走了,陈某文带着数个酒店工作人员来到208包厢盘问黄某,在他接听电话之时,朋友吃完晚饭,结果找不到,并将手提包送到酒店总台。
昨日,
通过二楼走廊的监控视频,黄某却装无辜,不料却砸在酒店厨师的跟前,二人将手提包捡起打开,见左右无人,陈某看到自己的手提包被两个厨师从厨房里拿到总台来,
还真巧,想扔到楼下再捡走,感到很奇怪。黄某将手提包从酒店二楼与三楼的中间楼道窗户扔出窗外,他从酒店的另一包厢偷窃后,谁知道,黄某为了接听电话走出包厢。与黄某一起吃饭的朋友朱某陪着陈某文去总台看监控录像。并和家人将朋友送下楼,这时,陈某确认自己包内的13万元现金并未丢失。
原来这个包里装着13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