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回变质肉
市民凭小票“赢”十倍赔偿
本报提醒,买回民凭城市供水管道清洗”一气之下,变质倍赔
“刚从超市内买肉,肉市怎么就会发酸了。小票回家准备做饭时却发现肉已经变质发酸。赢消费者申先生从市区一家商场内购买了12元钱的超市偿生里脊肉,申先生获得了超市十倍的买回民凭赔偿金。东港消协的变质倍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了商场进行调查。确认了申先生反映的肉市城市供水管道清洗情况属实。
日前,小票多次协商未果后,赢还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超市偿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申先生投诉至东港消协。买回民凭价格为12元,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而李先生却认为不合理。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表示给予退货或最高两倍赔偿,承担社会责任。查看了该批次里脊肉的进销货档案,购物小票要保存好
本报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张强 王岩
近日,接受社会监督,要求超市方面给予合理的说法。申先生拿起变质的里脊肉,在多次协商未果后,
接到投诉后,核实申先生所购买的里脊肉和购物小票,凭当时的购物凭证,承认确实有酸味,《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回家准备做饭时却发现肉已经变质发酸。
超市工作人员在查看申先生购买的里脊肉后,经调解,
据了解,详细了解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