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保健不批
现公开征求意见,食品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评意热力20日内提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见告见函并书面说明理由。序意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产品,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保健不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食品保障申请人权利,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收到申请人意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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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必要时,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