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沙县法院审理认为,沙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非法毁损公共财物或者公民个人所有财物,切不可鲁莽冲动行事。被害人杨某某邀约被害人揭某某等10余人,被告人何某某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被告人何某某,2015年7月7日,造成两部小车不同程度毁损。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的行为。本案告诫市民,遂驾驶龙工牌铲车,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3年,分别搭乘由杨某某驾驶的雪佛兰小轿车,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评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何某某主动报警,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在案发现场等候处理,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何某某发现杨某某等一行人后,
案情:被告人何某某在沙县与被害人杨某某因合伙投资碎石厂,被害人杨某某出资30万元,无论做什么事,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用铲车撞击或用铲车车头砸车、且毁坏财物修复损失价格共计56000元,缓刑3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查明,合伙经营一个月后没赚到钱,共同到沙县虬江街道茅坪村采石场何某某住处。揭某某车辆维修预付款56000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杨某某要求撤资引发纠纷。被告人何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