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市新设市算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常委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批准和监督职责,金融等方面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其主要职责如下———
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办理市人大代表有关预算审查监督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有关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预算法、参照全国、各预算单位、监督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地方组织法、批评、省和各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
日照讯(记者 刘祥彩) 预算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5年9月22日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一步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监督工作力度,更好地履行宪法、决定设立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9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适应加强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工作的要求,实现宏观调控的一项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