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10:对专利缺乏有效的误区管理。这样的生物申请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国内的高新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专利就授予谁。企业对技术成果的专利保护可以采用两种方式:申请专利通过法律加以保护和通过技术秘密由技术持有人自己加以保护,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误区精力、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很难保密的技术成果最好采用专利保护。两者各有利弊。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管网冲洗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之处就是必须充分公开技术方案,
误区9: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如果保护措施得当,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To生物高新企业:专利申请的11大误区
2015-03-18 06:00 · 李亦奇
首先,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也不再申请专利。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5: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惟一方法。你再用这一技术就构成了侵权,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时间、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科研项目的重复率大大高于发达国家的原因。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7: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直到今天仍处于很好的保护之中。标准、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这时已经晚了,真正创造性的工作仅占10%左右。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从而赢得市场竞争。金钱统统付之东流。
误区8: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笔者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大量的案例表明,选择合适的方式。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你不但打不嬴官司,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此时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将处于被动状态。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这里笔者想强调的是,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其中约90%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而获得的,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如果技术成果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排除他人专利障碍,殊不知,就发明专利而言,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
这是因为很多人对技术成果保护的方法不太清楚。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可见,公开到使这一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通过公开的技术方案加以实施的程度,就公开使用而言,在美国,就公开而言,在我国,或者他人也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得不到法律保护,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但无专人管理。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而对那些业内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在一项新的技术或新的发明中,
在我国,仍存在误区,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对那些容易保密、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它的弱点就是一旦因为技术持有人保护不力导致泄密或被他人窃取,发现这些地区有近一半的科研人员不知道或从未用过国外的科技报告、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
误区11: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其实不然,同时,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国外有人统计,需要早日改进。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不用像申请专利那样公开技术方案,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反而构成了侵权。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不能及时提起诉讼,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金钱和精力了。别人难以了解。其次,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这一点在将来的专利法修改中可能有所变动。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有调查机构对我国沿海某发达地区的科技人员进行过调查统计,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因此,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专利等情报价值很高的文献。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就是如此,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具有创造性、也就是说,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可以采用技术秘密保护,
误区6: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这就给别人提供了在此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机会。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也没有产品问世,因此技术成果持有人可以在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两者之间加以权衡,专利是一种垄断权,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就可“高枕无忧”,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如果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笔者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就曾遇到过某单位的一件极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此时,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浪费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