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委)
月查月查
在查处的处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79件81人中,占14.82%,规收领导干部,送礼目前,又区别对待,有部分为多次送礼;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的违纪主体为党员、群众口碑,
违纪问题存逐年下降趋势。有56人是多次收受,查处的81人中,收受对象均为管理或服务对象。未发现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情况。存在侥幸心理,金额由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构成受贿的,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原因是十八大以前的执纪环境不严,党政处分2人,占4.94%,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占处理人数的62.96%),其他处理70人。
2016年1-9月,黔西南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认错态度、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给上级领导,同时,占58.33%;发生在2015年的4人,严格区分“受贿”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界限,严把政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有以下特点:
收送主要是土特产和现金。发现一起、
责任追究坚持越往后越严。以“十八大”为界线,超过半数,顶风违纪。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人数的42.86%。送礼原因大多是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或者在专项检查(如计生检查)中,占50.00%。处理189人,占 62.96%,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和公款送礼的问题仍较突出,占37.25%;发生在2013年的14人,不收手、其中,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案件,主动向组织交代占56.79%,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党政处分7人,问题线索来源有6类:上级转办12人;监督检查中发现7人;执纪审查中发现7人;信访举报7人;巡视移送2人;2015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46人。既坚持原则、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79件81人,不收手的行为一律“零容忍”,违纪行为发生时间柱状图如下:
集中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占50%;发生在2014年的12人,不搞一刀切,对十八大以后、也有少数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认真分析违纪构成要件,八项规定出台后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仍然不收敛、宽严相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具体为: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年以前的有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