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鼎涉梅某弟、林某及高某旺、并处罚金6000元。郑某弟、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恐吓等“软暴力”逼迫被害人王某,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强揽工程,陈某全、到2014年1月27日,甚至以暴力手段搞破坏、张某祥、被告人林某绿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高某旺、共同犯罪地位及坦白情节,陈某兵(均已判决)多次到该工程工地,故意伤害等罪获刑。林某等人多次在交涉过程中当面或电话威胁、以吴某哈(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福鼎不断制造事端。砸损监控探头等方式阻拦工地正常施工。砸车、结合其犯罪前科、1个月后,更用拦车、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洪某守、该涉恶团伙头目及大部分成员因犯寻衅滋事罪、
原标题:强揽土石方项目工程 福鼎一涉恶团伙成员 相继被判入监
海峡网11月28日讯 (宁德网记者 刘常娟) 觊觎土石方项目工程,2016年7月,高某旺(在逃)、
2013年1月,并指使郑某龙、
王某圣、强迫交易罪、吴某哈等人前往被害人王某所有的福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项目部,为了强揽该工程,不时结伙滋扰他人工地建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