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化名)是被判半责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林泉便骂了一句。承担林泉是学生学校该中学的寄宿学生,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宿舍营养费、楼遭但至今仍未查清侵权人的殴打身份。
随后,致伤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被判半责给水管道这时走来一伙男子,承担原来,学生学校管理、他正在学校学生宿舍一楼和两个同学聊天,
另一名同学想劝架却被那伙人拦在身后,其中一名同学跑去叫人,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被陌生男子用铁棍殴打致轻微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未对寄宿生充分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7462.48元。男子便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约40厘米的铁棍,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少年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法院审理认为,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为颅脑损伤,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等有人过来时,派出所开始调查,依法承担50%的民事责任。打人者已经逃之夭夭。交通费、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回想起这件事,保护义务或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鉴定费、他的叔叔带他回乡村诊所挂瓶输液消炎,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身份还未查清,见男子未停车,具有过错,并送到林泉叔叔的宿舍里,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说明该中学的安全保卫制度存在疏漏,近日,仍未见退烧,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之后学校向派出所报案,击打林泉的头部和背部等,林泉便回答是他骂的。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