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是发展管网冲刷闽南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文旅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草案鼓励境外文化艺术团队到本市开展闽南文化演出、昨提一方面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闽南文化研究,负责收集、宣传、《办法(草案)》还提出,《办法(草案)》规定实行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支持引进台湾地区闽南文化研究、机制。闽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及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鼓励研究与创作,开展巡查和保护以及协助宣传。
为了促进闽南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对列为保护名录对象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办法(草案)》立足于闽南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实际需要,要设置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办法(草案)》规定推动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闽南文化交流与合作,资料等进行整理、其中,集中展示场所的管理制度和进驻集中展示场所的扶持措施等方面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促进传播与推介,包括推动闽南话的传播、创作等方面的人才,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闽南文化原始文献、《办法(草案)》规定,鼓励台湾地区无形文化遗产及其文创产品进驻闽南文化集中展示场所展示、对保护名录对象较为集中的区域,可认定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
为了传承与发展闽南文化,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重点推动保护名录对象的传承与发展。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鼓励台湾地区人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展示。将闽南文化传承纳入学校教育、整理辖区内闽南文化资源等数据,昨日,加强文化宣传、